當一個行動者在面對「與社會溝通」這件事情時,最會令他感到憤怒的並不是任何的信仰與價值差異。畢竟對於所有致力於實踐些甚麼、或改變些甚麼的人而言,「我們是那麼的不同」會是需要面對的第一個課題。而道德態度(你是否過於高尚或敗德)、關懷焦點(其他地方也有受苦的人你怎麼不去在乎一下)、所使用的語言系統(太煽情所以民粹,或是太複雜所以傲慢),我想也都只是某種可以,且必須要被接受的挫折來源。嘲諷、挖苦、甚至是某些無涉個人尊嚴的叫囂,如果用最低的互尊與自重水準來看,也都可以被視為是對話前彼此在價值衝突時,所自然產生的敵視以及誤解。
而真正會讓試圖發聲的社會行動者們憤怒的,其實是一種想當然爾、好整以暇的旁觀姿態,以及嚴已待人寬以律己且自貶身價的行動檢視標準。旁觀他人之苦痛或許是最能造成他人痛苦的方式之一,以他人之憂懼證成自身處境的安好更是如此。如果再多上一點個人主義式的冷嘲熱諷,更可以迅速讓所有試圖探討合理與正當性的懷疑,轉為對保守者的憤怒情緒。
但在這樣的輪迴再一次發生之前,我想為所有行動者、異議者澄清的是:所有的論述都不奢望能憑一己之言一家之力來打造美麗新世界,我想任何人還沒有妄自尊大到這種地步。甚至有時候所謂的論述與行動,還更接近面對難以撼動之現實的時候,所採取自我療傷與止痛行為(當然大部分的時候我們依然滿懷希望)。回歸到最根本,如果真的要奪權鬥爭、透過狹義的政治力量改造現實,沒有人會選擇留在「社會運動」這樣一個場域:眾聲紛紜、人聲鼎沸卻有如鬧區洶湧的人潮一般,殊途、紛亂、又相對起一旁的權力巨廈和冷漠群眾而言,力量卑微。
因此,在這些行動與字裡行間本來所意欲傳達和改變的,其實也僅僅是一種最簡單、最淺薄的價值:不將他者的苦痛、犧牲與弱勢視為理所當然、不輕易想像自己的行動理由會比任何他者更為優越、聰明、理性或高尚(這與理想性並沒有任何關聯),並因此,如果可以的話,試著不要將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視為一種理所當然的神話。這樣的價值並不是要任何人馬上去做些甚麼改變或是去順從些甚麼指南,而只是對於讓人重新對於自己與他人的關係有比所謂「現實」或者全然的利己主義之外,更多一點的思考。
所以當你,作為一個偶然聽到一些特別聲音的人,當你面對這樣的倡議者時,不要急著害怕自己想像中的利益會被剝奪,或者基於理想的行動造成的毀滅性結果。因為一來憑藉著些許人的力量,並不足以去劫掠些甚麼,二來這個目前正顛頗運行並讓大多數人(但願如此)得過且過的生活的現實世界,其轉動的機制中也有同樣多不理性與缺乏邏輯的部分。這造成了不少災難,不過也還不至於毀天滅地(但不代表未來不會)。
可被看見的冷漠旁觀這件事情之所以如此令人憤怒,就是因為比起全然的沉默所構成的、婉如液態空氣般存在的現實,這樣無動於衷的可見姿態所展現的就是對所有冀望的全然否定,而這樣依憑且反覆陳述「事實」的敘事,不僅是過度樂觀的預設了現況的合理性以及邏輯性,更糟的是它也同時因此否定了任何言說與討論的意義和價值,並且諭示著一個不作為而絕望的情境。有能力以現實作為拒絕思考的理由的人,往往都是不會被那些隱伏於社會運作之下的力量所傷害、所剝奪的人;或者更悲哀的,忘記自己有可能、甚至正在被壓迫卻渾然不知的人。
這並不是對於任何保守者的指控。事實上,我們與大多數的人並沒有任何不同。我們接受大部分正在發生的事情,無論是因為沒有興趣去懷疑,或單純因為無知。我們同樣也仰賴常識與自然的態度來認知世界,大多數的時候也並不理性、並不冷靜,也常常使用嘲弄的方式來對待我們認為無法溝通的對象。
但也因為如此,我們可以、也應該,但是無需經過更高標準的檢視。我們會持續努力,但沒有任何義務在感到厭煩的時候好好說話、沒有義務維持一個比別人更良好的溝通態度、沒有義務去證明自己比任何人更有行動力、能給予更多承諾以博取微不足道卻自視甚高的贊同。如果試圖傳達一些價值並沒有比較高尚偉大的話,那維持某種現狀當然也沒有。同樣的,如果我們最終所欲傳達的只是某種價值的關懷,那麼我們就沒有任何義務,去為了那些基於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猜想所提出的、表達同意的前提但書而竭盡心力。當有的人為了自己的價值與立場到底是甚麼而思考的時候,我無法苟同任何單純因為自己與現況站在同一邊而拒絕思考的慵懶態度。
任何人都應該不斷詢問自己的信仰為何,而非只用「我同意你的價,值但你要幫我解決下述實踐問題我才會同意你的訴求」的苛刻態度,來凸顯自己的支持是如此的坐享其成與可有可無。沒有任何人需要尊重這種廉價的「支持」。因為這樣的支持在任何時候都是那麼的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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